正義迴廊

《正義迴廊》改編自 2013 年一宗轟動全港的「逆子弒親案」,故事講述張顯宗涉嫌與友人唐文奇合謀在張的住所內殺害父母,並肢解屍體。案件已進入法庭審判程序,兩名被告都否認謀殺的指控。他們各自的辯護律師代表他們出庭辯護,而檢察官質疑他們早已策劃了這起謀殺計劃,並一口咬定二人謀財害命的動機。在控辯雙方交換論據之後,這兩位傑出的律師展示了各自的辯才,揭示了案件撲朔迷離的一面。另一邊箱,九位陪審員陷入了正義的思辯。由於唐的智商低於正常,且在審訊時的態度誠懇,因此被陪審員深信是無辜。相反,張殺人的證據確鑿,入獄彷彿是無庸置疑。然而,公義的辯證又是否如此非黑即白?

常言道,法治是香港核心價值。這句話沒有甚麼人會懷疑。但啥是法治?啥是公義?似乎各有說法不同。

電影其中一幕講述唐在警方盤問下認了罪,但到上庭自辯時,卻又反口說自己無罪。究竟是警察屈打成招,抑或唐反口覆舌,陪審團選擇相信前者。但這不敢令人覺得法律是死,人是生的,法律寫得再清楚也好,也永遠不可能清楚指導每個情況下應該怎樣做,換言之,即使法律寫得多美妙,應該怎樣執行,還是要靠人去判斷,而且走趲的空間十分大。若然執法者有「私心」地執法的話,真的有「無限機遇」。

電影另一幕講述陪審團的討論過程,有人認真研案,有人卻執意妄斷,期望草草了事。在此情況下,陪審團最終得出來的結論又是否合乎公義呢?有人認為陪審團是經由民主過程產生,理應能做到大公無私,不過電影卻似有意質疑陪審團成員通常沒有法律專業背景,對法律程序和法律原則的理解有限。這可能導致他們難以理解和適用法律,或者無法充分評估證據。而且,在陪審過程中,有些成員可能更具影響力,他們的觀點和意見可能更容易影響其他成員的判斷,這可能導致少數人的意見主導整個陪審團的決策。再者,公眾對審判過程的不透明,缺乏對判決的理解和信任。因此,陪審團是否做到公平公正實屬見人見智。

最後,電影亦質疑律師的角色是否真的是為了確保法治精神的實現。誠然法治精神強調公正、平等和法律的優先性,並確保每個人都有權利獲得合法的辯護和公正的審判。而律師的職責是代表他們的客戶,並確保他們的權益得到保護。這包括提供法律建議、收集證據、對證人進行盤問和辯論等,其目標是確保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,並確保他們的客戶獲得公正的審判。然而,當中有否律師為了僅僅讓客戶脫罪而不顧道德規範呢?就正如劇中兩位律師為讓自己的代表脫罪,所以能利用之處都要利用,包括利用唐文奇的「蠢」作為脫罪的手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