逆權大狀
《逆權大狀》改編自南韓已故總統盧武鉉的故事。 故事講述男主角宋康昊出身自窮苦家庭,憑藉其堅毅不屈與「挑門路 走捷徑」的性格,成為薄有名氣的律師。他本是一名為利是圖、 對政治漠不關心的市井之徒, 卻因藉恩人兒子跟數十名大學生涉嫌傳閱禁書與組織非法集會, 被指控為北韓間諜,違反《韓國保安法》。於是,決定挺身而出, 並賭上自己的名譽和前途,幫對方出頭。面對社會、檢方、 法官等重重壓力,宋康昊事業、家庭飽受威脅。然而,由於司法不公,學生最終仍被判有期徒刑。
往後,男主角並沒有因而卻走,甚至走得更前,成為帶領民主運動的重要鬥士之一。 面對軍警向示威者投放催淚彈,他更毫無懼色,結果被控告《 危害國家安全》罪。在庭上,願意為他辯護的法律界同袍近一百人, 佔全釜山整體律師近七成。
司法獨立
現實裡,高牆與雞蛋之間,有很多人,為了生活,為了子女,不得不選擇暫棲高牆,求一刻安逸,我們可以體諒,就算成為高牆一部分,只要良知還在,當機會來到,高牆裡的人,只要視若無睹,不動如山,就能令高牆粉碎崩潰。就如《逆權大狀》的律師們,面對牢不可破的體制,最終,各人都堅定沉穩地融入抗爭的洪流。2014 年,被判入獄的學生尋冤得雪,更體現出法治的司法獨立。
守主最後的公義防線
相較在香港,根據《法官行為指引》第 1 條指出,「一個獨立並能維護法治、 捍衛個人權利和自由的司法機構,是我們社會的基石」。
面對有如《逆權大狀》裡的強橫政府, 行政與立法機關幾乎連成一線,司法,彷彿就是最後一道防線。 然而,既然司法機構必須獨立,且其獨立性必須是有目共睹的。 那這獨立性,到底是怎樣維持,以致能確保法官以無私的精神, 作出中立、公正的判決?在今日的香港, 法官是否仍獨立於洪流之中?這是值得我們反思的。
若要做到司法獨立,法庭審訊過程、判決理據必須是公開。 正因為公開,一切就可爭議,那是辯論的基礎, 也是公平審訊的基本保證。迄今為止, 個別法官的判決仍然可以質疑,而每個法官處理案件時, 都會提出合理理據。當然,它的判決總會有時令市民不滿, 有時則是政府不喜歡。茲因法理從來不是真理,而且, 每個法官處理案件,也會有他們的理據,所以一切還是可供辯論。 縱使兩個有理性的人, 也可以因為不同的理據而推出完全不同的結論。只是, 不認同法官理據,並不影響司法獨立。因此, 我們不會單憑判決結果判斷法官是否不中立,一切要看理據、 看程序。
從這一點來看,司法獨立亦包括獨立於所有外界的影響。 無論判案的暫委裁判官的判決理據如何值得質疑, 法官行事須無畏無懼,對輿論的毀譽必須置之度外, 負責法官表明不會因遭威嚇而影響判決,乃是應然之事, 因為那是法官必須守的獨立原則。相反, 若然法院的合法性跟政府和議會一樣,也是建基於民意授權的話, 那就很危險。法院的角色應是站在政府和人民之間; 法院的合法性則是建基於其獨立性、透明度。
目前本港在司法獨立所面對的挑戰, 主要是法官出現人手不足的情況。簡單來說,現時暫委法官類似「 兼職」法官,行合約制。其權力跟同級全職法官完全一樣, 經驗和能力卻多被詬病不及常規法官, 而且只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一人任命,任期、免職也沒有法律保障。 當人數愈多,法官的公正性和專業性難免受到質疑。 當判決視乎理據,理據需要思考,那麼法官少,工作量卻大增, 甚至不少法官也得自己請假寫判詞,判決質素難免會受到影響。
至於常規法官的制度,現時司法人獨立推薦委員會威望甚高, 至今仍然行之有效。但現時委員會要否決決議,需要有三票。然而, 會上沒有法律背景、 由特首按其準則直接委任的社會人士卻恰巧有三人。換言之, 特首在委員會的角色相當吃重。若特首「積極有為」, 常任法官這條防線不是沒有動搖的可能。所以說, 委員會的操作可否增加透明度,這是值得反思的!
總的來說,司法獨立,既是公平審訊的基本保證, 也是法官履行其職能時的關鍵因素。要確保判決中立, 我們要守住的,還有很多。
有目共睹的司法獨立